佛山照明2026-2027年国内物流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04-04A-2025-D-E33697C01)
一、 招标条件
本佛山照明2026-2027年国内物流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佛山照明2026-2027年国内物流运输服务(第二次),本次招标为广东省 1个标段,确定1个中标人,合同期限2年,具体日期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标号 | 省份 | 标段预计方量2026年(立方米) | 标段预计方量2027年(立方米)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31 | 广东省 | 154,746.21 | 154,746.21 | 1 |
投标人必须对标段内所有线路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段内部分线路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为各线路单价限价,如投标人在某一线路的单价超限价时,该投标无效。
广东省内珠三角(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佛山、肇庆)的货物原则上由投标人的自有车辆配送,否则提前向招标人报备。其余地区的货物可由投标人委托专线物流公司或者自行外请车辆配送。
各线路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货运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作为证明材料)(如国家或当地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当地政策作为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08:30至2026年1月26日18:00(北京时间)。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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