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 | 数量(个) | 产品要求 | 最高限价(元/个) | 总预算 (万元) | 实施周期 |
便携式电热 水壶 | 1000 | 保证采购的宣传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 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详细参数见采购需求。 | 120.00 | 58.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货品 |
耳夹式蓝牙 耳机 | 900 | 260.00 | |||
眼部按摩仪 | 500 | 470.00 | |||
备注: 1.本项目需提供样品: ①拟根据选用产品特点进行设计,在选用样品上体现中心LOGO 图案或“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字样(非产品包装上),耳机图案或字样可印在耳机盒上; ②需附带产品说明书及合格的相关报告或证书等。 2.超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1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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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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