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26年度消防业务监督检查与抽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251218-GT440101-162
项目名称:2026年度消防业务监督检查与抽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6年度消防业务监督检查与抽测项目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一 | 对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工程项目进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和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一 | 人民币32.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止,或实际检测费用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
二 | 对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工程项目进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和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二 | 人民币32.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止,或实际检测费用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
4、其他:
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供应商应对同一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磋商小组按包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同一供应商可以兼投已报名成功的若干个包组,但是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1个包组。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各个包组的评审结果中都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优先成交包组一,并且不再推荐其作为其他包组的成交候选人,包组二由该包组评审结果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以此类推。若评审结束后,由于某个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该包组成交资格或因故被依法取消该包组成交资格等原因,导致该包组成交候选人资格发生改变时,不改变其他包组的成交候选人推荐结果。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须在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备案(提供相关证明备案资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gdgrzb@163.com)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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