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A2026-ZB-0092/001-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注册规模不超过15亿元的科创债,需采购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金资基金提供科创债发行承销服务。其中一标段拟选定不超过3家投标人作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的主承销商,完成拟注册规模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二标段拟选定不超过4家投标人作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的主承销商,完成拟注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科创债)的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一标段);
(002)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一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可提供至少近一年在相似领域有成功的发行案例,团队成员稳定,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
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002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科创债选定主承销商项目(二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认的开展相应债券的主承销业务资格。投标人为银行的,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总行须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认的开展相应债券的主承销业务资格;投标人为银行支行及以下的,须提供总行或分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3、投标人具备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可提供至少近一年在相似领域有成功的发行案例,团队成员稳定,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
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到2026年01月28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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