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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雅二期42号楼试点销售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2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066026E50078

项目概况:

乐居雅二期42号楼试点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平 台 ) 网 址 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066026E50078

1.2项目名称:乐居雅二期42号楼试点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预算:610万元

1.5最高限价:

(1)综合代理服务费限价:综合代理服务费(对应月均销售>5套住宅情形)的费率不得超过7%。

(2)营销推广费限价:暂定总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不可竞争费。

1.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涵盖本项目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销售执行、渠道整合与分销、客户服务及日常运营管理等全部相关工作。

(2)费用模式:综合代理服务费为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须结合自身业务能力,进行竞争性报价。营销推广费为固定不可竞争费用,暂定总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该费用由中标单位上报营销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按实际发生情况结算。

(3)其他说明:费用详细构成、阶梯费率机制及统一报价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1.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4)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资审合格必要的合格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非法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1月22日17时30分至2026年 1月29日17时30分。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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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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