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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城镇供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23

澄迈县城镇供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澄迈县城镇供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项目编号:ZXYZB-2026-02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澄迈县城镇供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

2.项目编号:ZXYZB-2026-027。

3.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主要是对金江至加乐镇主干管联通和村镇给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以下部分:(一)金江至加乐镇主干管联通工程:金江南部水厂与加乐镇现状输水主干管联通管道新建工程;(二)村镇给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金江镇、老城镇、文儒镇、中兴镇、仁兴镇等5个建制镇镇区给水管网工程,含新建及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磋商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服务工作。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8.质量标准: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

9.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0.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04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如下);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1.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3)具备实施项目技术的能力;(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1.5.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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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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