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专用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23

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专用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A2026-ZB-0135/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专用肥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专用肥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烟草公司2026年预计集中采购复合肥12650吨,其中安康市公司5150吨、商洛市公司4125吨、汉中市公司2500吨、延安市公司875吨,涵盖96个站点送货到位,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安、商洛、安康区域专用肥:商洛市洛南县9个站点2950吨,安康市34个站点2814吨;延安市6个站点875吨。

(002)汉中、商洛、安康区域专用肥:商洛市镇安县8个站点1175吨,安康市19个站点2336吨;汉中市20个站点25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商洛、安康区域专用肥;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3.4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6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产品备案记录(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肥料登记或备案的记录)。

3.7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或代理证书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产品销售的有效证明)。

3.8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复合肥任意批次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需是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即CMA认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3.9 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4个网站的6项内容的截图,其余提供承诺书)

3.10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1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汉中、商洛、安康区域专用肥;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3.4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6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产品备案记录(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肥料登记或备案的记录)。

3.7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或代理证书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产品销售的有效证明)。

3.8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复合肥任意批次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需是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即CMA认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3.9 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4个网站的6项内容的截图,其余提供承诺书)

3.10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1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3日19时00分到2026年01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