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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2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28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委托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6-1011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咸宁市分行机关及辖内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所需各类肉类、禽蛋、蔬菜、豆制品、水果、干调、主食、副食、奶及奶制品、油类等原材料及商品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

标包序号

服务范围

中标人数量(家)

包1

市分行机关

1

包2

咸安支行

1

包3

嘉鱼支行

1

包4

赤壁支行

1

包5

通山支行

1

包6

通城支行

1

包7

崇阳支行

1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根据标包顺序最多只能中得1个标包,在其它标包则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全国全行对应品目黑名单或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列入省分行对应品目黑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格条件提到所有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互联网查询网址、互联网截图,若该证书无法在网络上查询,则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皮处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原件等字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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