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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东院)矩阵O带摆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3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东院)矩阵O带摆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东院)矩阵O带摆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东院)矩阵O带摆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XCZB04-2601041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对郑州邮区中心(东院)的摆轮分拣模块进行升级改造,将59套矩阵0带摆轮更新改造为电滚筒摆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1

59套矩阵0带摆轮更新改造为6k电滚筒摆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家中标供应商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备投产条件。

(3)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4)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及相关现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5.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3     投标人须承诺能实现与摆轮设备原厂电控信号与分拣程序的对接,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承诺书)

5.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包含但不限于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矩阵分拣系统供货安装或改造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文、合同结算发票等);

5.5     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团队、稳定的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7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8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

5.9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5.1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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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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