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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能源2020年6月工作面刮板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07
乌海能源2020年6月工作面刮板机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2020年6月工作面刮板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20379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作面后部刮板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参考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后部刮板运输机

SGZ900/1400(参考型号)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心总库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持证人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③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相当标准的)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相当标准的)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所投产品(或刮板输送机功率、槽宽均不小于招标规格)的销售合同业绩5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与业绩合同需体现一一对应。(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1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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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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