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水泥熟料采购公开建立供货渠道项目
一、招标公告
本着拓宽供货渠道、规避物资采购风险、保证生产所需的原则,拟开展2026年度水泥熟料采购公开建立供货渠道项目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本项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水泥熟料采购公开建立供货渠道项目
项目编号:CGJL-GZ-2026-006
二、招标人:广州市石井水泥厂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需求数量或金额:
货物名称 | 年度暂定需求量 | 年度暂定 采购总额 | 质量指标要求 | 入围供货渠道数量 |
水泥熟料 | 380000吨 | 8930万元 | 符合GB/T 21372-2024硅酸盐水泥熟料标准中通用水泥熟料强度等级52.5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具体按合同要求) | 5家 |
注:(1)其他技术指标及供货要求详见合同。
(2)当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小于等于5家时,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5家时,则按择优评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5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6至第7的投标人为备选候选人(如有)。当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则本次招标失败。
(3)本次招标需求方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广州石井德庆水泥厂有限公司。
四、合同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为准)。
注:本次招标签订年度供货合同,水泥熟料由招标人按照实际生产所需通知入围中标人逐次询价报价,合同期内询价不定期开展,招标人对本次入围中标人每次询价报价中选及承接量不作承诺。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不确定因素及查超治超、环保检查等政府干预行为,投标人应在保证每次报出的综合含税单价中税率及增值税发票类型不变。
五、交货地点:德庆水泥厂厂区或码头交货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交货,以合同期内各次询价时招标人的询价函要求为准。
交货时间:以合同期内各次询价时招标人的询价函要求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6.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投标人需有稳定的水泥熟料供应来源,需达到以下(1)或(2)要求:
(1)投标人若为水泥熟料制造商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的生产厂房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②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包含硅酸盐水泥熟料)。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除提供第(1)项要求的制造商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本次承诺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销售委托书或双方供销合同等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应明确提供货物满足本次招标货物质量指标要求,如上述材料无法证明货物质量指标的,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质量指标的资料。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4投标人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有水泥熟料的同类供货业绩,需提供:①供货合同关键页、②至少一张对应发票、③发票查验截图、④对应合同货物的验收资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货物规格、双方盖章页、合同日期,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应为在税局官网(网址: 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结果截图。验收资料需有甲方的签字或盖章。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投标、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需提供承诺函及相关信用截图,承诺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加盖公章,截图包括: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6.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加盖公章)。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投标人已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本项目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获取文件时间、方式
7.1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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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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