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1、2、3号机组脱硫石膏销售及处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0-07-07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2020123号机组脱硫石膏销售及处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1、2、3号机组脱硫石膏销售及处置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CWEMEHN-DTGX-202007016

招标人: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服务

所属地区:广西

所属行业:能源

一、项目简介: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行产生的脱硫石膏需要销售及处置。目前12机组为2×330MW机组,预估产量约1万吨(机组开机运行时间长产量会增加,机组不开机则无产量),3号机组为1×670MW机组,预估产量约7.5万吨(机组开机运行时间长产量会增加,反之则减少)。

二、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123号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脱硫石膏进行销售及处置,合同期限内预估产量约8.5万吨。本次招标脱硫石膏销售量为参考量,实际销售处置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2.1本次招标共选取2个中标候选人,其中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估产量的60%(即5.1万吨),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预估产量的40%(即3.4万吨)。

2.2合同有效期1年(计划从20200801日至20210731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负责招标人123号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脱硫石膏销售及处置,要求中标人必须每天24小时随时自行用装载车或汽车在脱硫石膏库将招标人123号机组每天产生的脱硫石膏及时外运处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须具备脱硫石膏的营销及处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处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投标人须具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脱硫石膏贮存设施或贮存场地。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3.5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6业绩要求:近3年(20177-20206月)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潜在投标人满足以上条件均可购买本次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077日到20207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