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西水务2026年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西水务2026年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位置:采购人本部及所属单位(厂)所在区县。
2.2 服务内容: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厂(含代管的大足清溪,不含合川供水)提供2026年拟实施的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含按服务对象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缺陷整改期或质量保修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并协助服务对象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3 单个项目设计成果递交时限:不超过2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日历天);设计后续服务期限为设计范围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整改期和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2.4 服务期:1年(合同约定之日起)
2.6 费用支付:单个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后由相应委托单位(厂)支付对应项目的设计费。本项目全年合计结算金额不超过45万元,达到该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格条件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3供应商须提供1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国内污水处理厂项目综合设计业绩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提供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供应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及近半年的(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带社保部门公章,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各专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提供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供应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及近半年的(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带社保部门公章,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2)结构专业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具有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提供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供应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及近半年的(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带社保部门公章,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6.若供应商为外地设计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则须满足外地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7】19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格式自拟)。
3.7.非法人代表(或分公司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信誉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供应商”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供应商”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3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02月01日至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3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严禁供应商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10-1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于2026年 2 月 5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采购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供应商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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