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长治分行全辖外聘保安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治分行全辖外聘保安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BHZB-2025-318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长治分行全辖驻点保安服务。长治分行全辖各支行、网点(含机关大楼、实物中心、监控中心、消防中控室)。具体的招标内容、范围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3年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新结果公布,先到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3.3投标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围标串标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未曾与工行涉诉。投标人或投标人辖属机构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采用不正当行为帮助自己或他人谋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限制性名单;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6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7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得为负数)。
3.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9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0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长治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投标人应具备工行长治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12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
3.13投标人不允许投标人进行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3.1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查询不得为经营异常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02-05 17:30 至2026-02-12 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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