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临兴区块2026-2027年化学品采购
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和兴县;
业主: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适用于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临兴区块。本区块属于黄土塬地貌,地形以黄土丘陵为主,地势起伏较大。由于长期受流水切割,地形破碎,河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区块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气候寒冷,年平均气温9.1℃,极端最低温度-29℃,极端最高温度36.5℃。年平均降水量为467.6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6~9 月份占年降水量的65%~75%,非汛期降水量小而不稳。本区年平均风速3.1m/s,年最大风速19m/s,全年主导风向S,年平均日照时数2734.5 小时左右,最大冻土深度约120cm,霜冻期为九月中旬至次年四月下旬,无霜期170 天左右。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中标人数量: 1个中标人
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货物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1 | 工业级甲醇 | 165KG/桶包装(纯度≥99%,且技术指标不低于GB338-2011中的优等品指标相关要求) | 301吨(具体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
2 | 工业级乙二醇 | 230kg/桶包装(纯度≥99%,技术指标GB/T4649—2018中工业级的相关指标要求) | 1140吨(具体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
3 | 无醇环保抑制剂 | 230KG/桶包装(均相液体,无肉眼可见杂质或悬浮物、沉淀物、颗粒物,水合物抑制率100%,具体详见合同文本中的技术要求) | 21吨(具体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
交货地点:乙方负责运输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山西吕梁中澳煤层气有限公司集气站或库房现场(集气站运输地址为:1站:临县兔坂镇梨山村;2站:兴县圪垯上乡上庄村;3站:兴县赵家坪乡康家塔村; 4站临县兔坂镇张山坪村;库房:临县八堡乡);5站:兴县圪垯上乡瓦窑坪。
供货方式(甲醇、乙二醇):甲方根据使用情况下达的每批次送货的数量(10-20吨/次月/站),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通知单要求进行交货;乙方按甲醇165KG/桶、乙二醇230KG/桶的包装进行交付。因甲醇属于危化品,担心泄露风险,甲方不建议乙方重复使用塑料桶,如因包装及塑料桶损坏(非甲方造成)原因导致泄露,造成的环保事故由乙方负责。
供货方式(无醇环保抑制剂):甲方根据使用情况下达的每批次送货的数量,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通知单要求进行交货;乙方按230KG/桶的包装进行交付。
卸车:乙方负责卸货。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自己仓库保存有足够的药剂以满足甲方需求量。
每一个订单下的药剂都应在收到订单后5天内交付到甲方在临兴集气站或现场库房。
乙方提供24小时内急需药剂的供货服务。这种服务需求一般是有限的。急需药剂应在收到订单后24小时内交货。乙方有责任联系甲方后勤部门确保物资及时到达临兴设施。
桶回收:乙方负责桶的回收。
供货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甲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需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及运输合同扫描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甲醇);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完成一项甲醇或乙二醇或环保抑制剂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30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 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或者结算金额)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5.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提供承诺书);
5.3. 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合同纠纷(投标人严重违约),无诉讼、仲裁记录(投标人为被告(被申请人),诉因是投标人严重违约),无针对招投标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
5.4.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提供承诺书)。
5.5. 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或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5.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至2026年2月13日17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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