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第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询比公告
受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广州市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第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进行国内邀请询比,有关事项如下:
1. 询比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广州市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第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采购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邀请询比,邀请供应商进行响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市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第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
2.2 项目编号:ZB-16-04D-2026-D-F-E03037
2.3 采购方式:邀请询比
2.4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拟招一家具备综合咨询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从立项至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审核咨询、项目公司财务检查咨询服务(详细需求请见“用户需求书”)。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产业园第一期项目竣工后评估审核咨询服务报告》与《财务检查咨询服务报告》为止。
2.7最高限价:38万元
2.8邀请单位:广东金铭至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与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7 供应商不存在可能影响成交后履行合同能力的经营风险(含安全生产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被行政部门勒令停工停产等)或财务风险。(提供承诺函)
3.8 供应商在12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9 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应答。
3.11 供应商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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