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锚机、液压绞盘及系泊绞车购置(二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交货数量
液压航行锚机:2套;双滚筒液压系泊绞车:2套;电动系泊绞盘:2套;钢索卷车:1台。
变更后交货数量
液压航行锚机:2套;双滚筒液压系泊绞车:2套;电动系泊绞盘:4套;钢索卷车:1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锚机、液压绞盘及系泊绞车购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锚机、液压绞盘及系泊绞车购置(二次)
项目概况
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为新建一艘钢质全焊接、单层连续作业甲板、双底、单壳的流线型自航专业海底管道铺设船,船总长约174米、型宽约35米、型深约12米。具有三级动力定位(DP3),可铺设管径4~60英寸,具有双节点管线铺设作业、海底管线维修等功能,主要用于中国渤海、东南亚、中东和非洲市场500米水深以浅的水域,定位方式为动力定位,其铺管能力应覆盖市场需求,铺管效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船舶整体入级CCS和ABS双船级社。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青岛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锚机、液压绞盘及系泊绞车购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9866/01
发标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液压航行锚机:适用于AM3-Φ84mm锚链,每台锚机各配有 1 个链轮、 1 个分隔式系泊卷筒和 2 个副卷筒,锚机部分:起锚速度: ≥9m/min,可无级调速,抛锚深度: ≤82.5m,工作负荷: 336 kN,过载拉力: 504 kN,支持负载: 2322kN;双滚筒液压系泊绞车:系泊索直径: φ72mm(八股高性能丙纶索),卷筒数量:2,系缆速度:15 m/min,系缆额定拉力:200 kN(第一层);电动系泊绞盘:电动系泊绞盘满足系泊索直径为φ72mm(八股高性能丙纶索)的使用,系缆额定拉力:150 kN,系缆速度:15 m/min;钢索卷车:额定拉力:18KN(第一层),速度:≥15m/min(第一层),钢丝绳直径:Φ56mm,钢丝绳长度:300m。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交货数量
液压航行锚机:2套;双滚筒液压系泊绞车:2套;电动系泊绞盘:4套;钢索卷车:1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属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的母公司、全资销售公司、控股销售公司或隶属于同一集团的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如下:若自有厂房或土地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所有权人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制造商),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制造商),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制造商)。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 个合同的①电动或液压航行锚机和②双滚筒电动或液压系泊绞车的供货业绩,若 1 个合同不能全部包括电动或液压航行锚机和双滚筒电动或液压系泊绞车,可提供多个合同。且均满足(1)电动或液压航行锚机适用锚链直径不得低于Φ84mm,且工作负荷不得低于336 KN 和(2)双滚筒电动或液压系泊绞车额定拉力不得低于 200KN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包含:1)电动或液压航行锚机适用锚链直径不得低于Φ84mm,且工作负荷不得低于336 KN 和2)双滚筒电动或液压系泊绞车额定拉力不得低于 200KN。(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或订单金额的 80%及以上,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4、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至 2026年0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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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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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EPCC项目锚机、液压绞盘及系泊绞车购置(二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202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