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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铁塔肥东县生态环境秸秆禁烧远程视频监控工程服务项目
2020-07-08

本招标项目为(合肥铁塔肥东县生态环境秸秆禁烧远程视频监控工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HTTZB20021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建设肥东全县露天焚烧与烟气排放视频监控以及肥东县区域内环保监测、人员密集区域、重点治安卡口等实时视频监控,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设备的购置、平台的施工建设及软件开发、监控中心的建设、数据传输等通信链路的租赁、设备及平台的运维等服务。

1.2招标内容

合肥铁塔肥东县生态环境秸秆禁烧远程视频监控工程服务项目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免费质保期:本项目设备免费质保期为3年,免费质保期从项目终验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系统运维期:本项目系统维护、驻场服务人员及通信链路租赁服务期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满足招标人相关服务要求,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建设规模:投资估算为人民币720万元(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2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防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已签署的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0年7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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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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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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