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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大宗材料监造服务
2026-02-09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大宗材料监造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大宗材料监造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大宗材料监造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是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亚湾石化工业园区。1.建设范围拟建设160万吨/年乙烯及其下游的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EO/EG 装置、气相法mLLDPE 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 异构及歧化装置、SHF 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DMC 法聚醚多元醇(简称DMC 装置)、POD–DMC 基聚合物多元醇(简称POP 装置)、MTBE/丁烯-1 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厂外工程。项目总体设计估算的总投资约500亿元人民币。2.建设周期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2024年10月全面开工,计划2027年12月机械完工。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大宗材料监造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SHQF00904/01
发标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计划于2026年3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开展工作,暂定服务合同期22个月,合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终止,最终以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结束时间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宗材料(机、管、电、仪专业)及部分设备的驻厂监造、节点见证,以及出厂验收。 1.驻厂监造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从设备投料开始,按计划对大宗材料制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控制,直至产品出厂。 2.节点监造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按技术协议的要求,对大宗材料及设备制造的关键点(见证点、停检点)进行监督与控制。 3.出厂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大宗材料及设备出厂前,监造人员按技术协议要求进行交货前性能检验与验收。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均投标无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原国家质检总局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同时满足行业协会石油和化学工业甲级项下:乙烯设备,化工设备;(2)有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额(含税)不低于200万元的设备或大宗材料的监造服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包含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结算证明等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和服务类型,均视为无效业绩。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至 2026年02月1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平台(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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