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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造价咨询单位征集公告
2026-02-1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

十四五项目拟邀造价咨询单位征集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造价咨询单位征集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造价咨询单位征集

项目编号:2640STC401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旭、刘思琪、李炳勋、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520

项目联系邮箱:baixu@sstc20.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百泉庄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君德,010-897467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征集项目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造价咨询单位征集,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落实,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项目编号:2640STC40193。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投标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征集申请人)参加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投资总额:约 1.75亿元。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清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计算、定额组价、材料单价询价、对量对价、出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编制报告(附工程量计算过程、材料询价过程)。

(2)施工招标阶段:预算控制价建议;清标;与招标人沟通提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结算条款的拟定或建议。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配合征集人的工程计量(含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有关的现场收方)和合同价款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若有),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本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对上级单位竣工结算复核的配合,及其他本项目内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事宜。

(4)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需组建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团队,其中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派驻代表不得少于2人(分别为土建和安装专业),并接受项目单位的考勤管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包括保修期义务),且合同甲方完成全部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日止。其中:(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时间:自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15日内提交造价成果文件;(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配合结算复核,移交全部资料至征集人为止。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征集申请人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承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时间: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业绩条件: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独立承担)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或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通用仓库或仓储库房(包含厂房)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能体现本项目业绩条件核心要素的可以补充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或该工程的立项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5、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造价咨询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承诺: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格式见征集文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7、财务: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2024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8、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拟承担涉密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格式见征集文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10、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格式见征集文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备注:(1)征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为有效材料。如征集申请人名称发生变更,导致提交的证明材料主体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2)征集人拒绝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征集,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3)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采购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采购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4日,每日9时至17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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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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