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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公告
2026-02-1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

十四五项目拟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

项目编号:2640STC404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旭、刘思琪、李炳勋、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520

项目联系邮箱:baixu@sstc20.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百泉庄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君德,010-897467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征集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落实,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项目编号:2640STC40473。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投标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征集申请人)参加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投资总额:约 1.75亿元。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包括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备案表(报告书)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配合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水土保持备案表(报告书)须通过水利部的备案(审批)等全部服务工作。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本项目征集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承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业绩条件: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个挖填土石方总量6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表(报告书)编制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的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水利部门批复(或备案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本项目业绩条件核心要素的可以补充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或该立项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5、承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财务: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2024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7、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拟承担涉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9、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备注:(1)征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为有效材料。如征集申请人名称发生变更,导致提交的证明材料主体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2)征集人拒绝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征集,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3)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采购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采购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4日,每日9时至17时。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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