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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石狮电厂2026年2月大气环境监测设备配件采购询价公告
2026-02-10
项目名称: 福建公司石狮电厂2026年2月大气环境监测设备配件询价采购

采购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编号: WZSH-WZXJ-2026020313

采购人: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资质要求:无。报价人业绩要求: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发电专用设备及配件->汽机及辅助设备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其他通用设备;发电专用设备及配件->电站锅炉及辅助设备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其他通用设备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工业自动化系统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烟气、废气排放环保设备及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净化设备及配件;

主要技术要求: 1)本次采购为对原有的硫净烟气CEMS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需以整套系统为单位进行环保备案与整体认证,不接受以系统内单个分析仪器、采样探头等独立设备进行分散备案或认证的方案,确保系统集成后的性能指标等要求完全满足《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No.2022-131》。全部设备应在比对验收通过后的30天内完成环保备案与认证。 2)本次采购设备需包含设计方案、安装调试、比对验收通过。报价人收到采购人通知7个工作日内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出具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安装调试工作。 3)每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应包含一套分析仪、一套粉尘仪、一套PLC、一套数采仪以替换原分析仪、粉尘仪、数采仪及西门子S7-200PLC(已停产)。 4)采用设备和通讯方式均要符合《HJ212-2025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中第7条自动监测现场仪器仪表与数采仪的通信方式的相关要求(以下简称“HJ212-2025”)和生态环境部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附件2中监控平台采集联网要求的相关要求(以下简称“484号文”)(上述文件合称为“核心合规文件”)。 5)所有设备及通讯方式需符合核心合规文件中关于数据传输、联网监控的相关规定;改造后整体系统需按HJ75-2017规范通过环保验收,确保分析仪、粉尘仪数据与DCS、中调、环保平台一致。 6)分析仪:进口知名品牌(整套原装进口),量程标准为“原烟气最高浓度1-1.5倍”,原SO₂、NOₓ高量程0-750mg/m³可作为参考基准。SO2量程为0-70-3000mg/m³,NOX量程为0-100-750mg/m³。 7)粉尘仪:进口知名品牌(整套原装进口),需具备双量程自动切换功能,量程为0-20-200mg/m³。 8)数采仪:符合HJ212国标协议,具备双机冗余能力;每台机组(每套)配置2台,实现数据同步接收,一台用于环保数据上传,一台备用,单一故障时自动切换,保障数据传输不中断,支持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9)PLC:知名进口品牌,性能不低于西门子Smart系列的型号,将预处理系PLC整套更换为ABB、西门子等同档统适配并完成整体调试,满足核心合规文件中的通信要求,同时提供组态、逻辑及相关软件的正版授权。 10)比对验收:报价人应在设备安装初调后负责提供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采购人属地环保局认可)的72小时调试检测报告和最终环保验收报告,比对验收费用报价人自理。 本次采购设备为报价人涉及环保依法合规相关的关键设备,其中分析仪、粉尘仪两项原装进口设备,需通过国内正规渠道采购,供货时需提供报关单、授权书,如非授权代理商供货,需提供与授权代理商的合同复印件及渠道证明,相关文件应能准确溯源至设备生产厂家。

报价方式: 整单

发布时间: 2026-02-10 18:48:3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2-13 19:00:00

支付方式: 电汇

运费承接: 供应方承担

异议联系人: 朱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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