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2026年外聘评估机构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2026年外聘评估机构项目招标(招标代理编号:GZJCHZ-2025-01-141),已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现委托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为加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信用业务押品评估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评估业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现根据信贷业务评估需要,提供押品估值服务。
2.2 项目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总预算4500000.00元。
2.3 资金来源: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资。
2.4 服务期:本项目为期1年。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或其所属有权机构等部门颁发的评估机构资格证书(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材料;
3.2从事评估事项的外部评估机构,应具有5名(含)以上执业注册评估师,不同类型的外部评估机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房地产评价机构:在当地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必须达到二级或以上;有8名以上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2)土地评价机构:在当地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必须达到B级或以上(采取备案制的地区则以备案清单为准入标准);公司制土地评估机构必须有7名以上专职资产估价师,合伙制土地评估机构有5名以上专职资产估价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证明其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可稳定提供服务。近三年工作主要业绩、服务收费标准、银评合作情况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申请入选特殊资产处置评估机构的,需近三年连续参与金融类特殊资产评估。提供合同、发票及评估报告。(不申请入选特殊资产处置评估的无需填写此项);
3.5在兴业银行门户(cg.cib.com.cn)进行账号注册。提供已注册账号截图资料;
3.6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如报名阶段未办理兴业银行账户,需承诺中标后立刻开设兴业银行账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对公账号资料或承诺函;
3.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相关截图;
3.8配合度要求:能够积极响应采购方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禁止条款:与采购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等不正当竞争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依法取得评估资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外部评估机构与招标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在广东地区评估行业有较好的声誉,诚实守信,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满足本行资产评估业务需要,工作严重失误,贻误资产评估时机,服务质量较差,不能配合本行工作),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下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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