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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联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11

中安联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安联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C269R00E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招标范围和内容:

(1)煤矿分公司生产检维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结)算审核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2)公司、煤化工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结)算审核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6.最高限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并结合市场价,采用固定降点,基本收费降点率不低于25%(含)。

7.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三年,视中标人服务质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另行组织采购的权力。

8.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9.中标人产生方法及中标人数量、份额分配:

9.1中标人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其他问题,由招标人选取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9.2中标人的产生:原则上将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入围供应商)。对评审委员会提出需要现场审查复核的,应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如入围供应商未能通过现场审查、投标真实性及履约能力存在问题,或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入围供应商的资格。因取消其入围供应商的资格导致入围供应商少于2家的,原则上由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若递补后入围供应商仍不足2家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9.3中标人(入围供应商)的份额分配:最终选择2名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采购份额按不低于60%分配,排名第二的中标人,采购份额按不高于40%分配。中标人若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完成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等,视情况重新进行份额分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中标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因份额重新分配,被调整中标人的剩余份额由另一名中标人承担。

10.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持有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认可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化工(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等)和矿山(煤矿或铁矿等)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投标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证明资料;如为框架协议需另外提供任务单或委托单或甲方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持有安装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不低于100万元的化工(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等)或矿山(煤矿或铁矿等)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项目经理或安装工程专业/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签字盖章页、时间等相关内容证明资料;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至少应包含养老保险)。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事业单位在编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若部分地区无纸化办公,可提供官网截图。)

5.具有注册国家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行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化工(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2人,矿山(煤矿或铁矿等)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3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签字盖章页、时间等相关内容证明资料;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至少应包含养老保险)。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事业单位在编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若部分地区无纸化办公,可提供官网截图。)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2021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未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列入: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以现场查询为准。

特别说明:如评标现场查询网站相关内容时,因网站维护或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则视同投标人均满足要求,评标正常进行,评标结束后上网公示评标结果前由招标代理予以复查,如有投标人不合格,取消其评标名次,其它排序在其后的投标人名次依次递增。

8.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9.已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正在履行的项目审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1日17:00: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6年02月25日17:00: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款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登录平台账号自行下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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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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