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翡翠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国泰海通证券合肥翡翠路营业部2026年新址装饰工程项目进行比选,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国泰海通证券合肥翡翠路营业部2026年新址装饰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04-14-04D-2026-D-F-E02560
3.采购内容:国泰海通证券合肥翡翠路营业部2026年新址装饰工程项目,营业部面积350平米(一层、二层均为175平米),控制价(含税)为:524364.56元(其中装饰工程:485764.56元,消防工程:38600.00元),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因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根据建筑管理要求,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并完成消防验收。本项目发包后由中标单位承担现场施工、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验收等工作。
4.项目实施地点: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商2-101室、2-201室北侧。
5.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获取二次消防验收合格证)。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预算(含税)为:524364.56元(其中装饰工程:485764.56元,消防工程:38600.00元)。
7.★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524364.56元(其中装饰工程:485764.56元,消防工程:38600.00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包括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应答人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应答人应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应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3.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应答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
4.人员要求:
1)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意: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5.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6.应答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提供至少1份同类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注: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7.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8.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评审结果以本项目响应截止日评审现场时查询结果为准)。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6年2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