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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辅助保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12

受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闵行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辅助保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闵行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辅助保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TM-YSZB20260191 。

三、项目概述

闵行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辅助保障采购。

四、招标内容

为确保餐饮质量,综合考虑招标人现有服务能力,在公司原有人员服务、管理的基础上,现对食堂项目点的辅助服务进行采购,项目预算:75.81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品目)

预算单价
(万元/月)

服务期限

(月)

预算总价(万元)

闵行区分公司食堂服务

3.61

21

75.81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上海市漕宝路1618号。

(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5.81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任一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邮政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2 月 13 日8时30分至2026年 2 月 2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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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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