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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科院含氧聚合物连续合成评价装置
2026-02-12

材科院含氧聚合物连续合成评价装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材科院含氧聚合物连续合成评价装置
工程项目名称
材科院含氧聚合物连续合成评价装置
项目概况
根据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买 方” )基于项目开发的需要,拟采购一套含氧聚合物连续合成评价装置。用于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他含氧聚合物的高温 高压溶液聚合及本体聚合评价实验。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青岛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材科院含氧聚合物连续合成评价装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0523/01
发标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原料净化及进料单元,主要设备包括原料(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丙烯酸甲酯、氮气等)净化和进料所用的单体精馏塔、精制塔、储罐和配制罐、搅拌器、天平、进料泵等。精馏塔用于单体脱除阻聚剂,精制塔分别用于溶剂、氮气与单体的脱水脱氧处理。储罐用于存储溶剂原料、净化后的精溶剂和单体。配制罐用于引发剂、分子量调节剂和抗氧剂等添加剂与溶剂的混合。净化处理后的原料须达到聚合级要求(水含量≤-2 ppm,氧含量≤1 ppm),满足后续聚合反应单元的使用需求。 单体及进料工段:甲基丙烯酸甲酯进料量:2~12 kg/h;共聚单体1进料量:0.1~1.0kg/h;共聚单体2进料量:0.6~7.0kg/h;甲苯进料量:0~10 kg/h; 引发剂及添加剂配制工段:包括引发剂、分子量调节剂和抗氧剂配制及进料。引发剂进料量:0.02~0.1kg/h(配制成20wt%浓度的甲苯溶液);分子量调节剂进料量:0.03~0.2kg/h(配制成200wt%浓度的甲苯溶液);抗氧剂进料量:0.02~0.15kg/h(配制成20wt%浓度的甲苯溶液) (2)聚合反应单元:该单元主要技术指标如下:配置1个预混釜,2个10L聚合反应釜(长径比大于2),2个反应釜可实现单独使用,也可实现串联使用,实现多种工况条件。预混釜操作温度:40~60℃,反应釜1和反应釜2操作温度130~180℃;操作压力1~3MPa。采用一个预混釜和两个反应釜。预混釜与反应釜串联。原料经预混釜中预混后,进入反应釜2。反应釜2可独立运行;反应釜1和反应釜2可串联运行。反应釜体积10L,要求反应釜内壁光滑度(抛光度)高,达到使用要求,并配置高效搅拌器,保证釜内温度和组成的均一性。温度控制精度:±1.0℃;流量控制精度:1%F.S.压力控制精度:±0.05MPa。 聚合反应后处理单元:从反应釜出来的反应产物经落条脱挥,经保温熔融态的聚合物料经齿轮泵输送到切粒单元,未反应单体和少量溶剂经闪蒸后进入冷却收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7月31日前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则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对于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管理体系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套单体进料量≥12kg/h 的聚合评价装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设备数量、进料量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资料可为发票或验收单或安装调试确认单,货物验收单或安装调试确认单需要用户公司签字或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设备数量、进料量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的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3.4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至 2026年02月2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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