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工程配套设备项目-新增加药系统供货及配套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就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工程配套设备项目-新增加药系统供货及配套服务 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C-260021
2.项目名称: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工程配套设备项目-新增加药系统供货及配套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控制价:80万元
5.采购内容:为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工程配套设备项目建设提供新增加药系统供货安装及配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6.供货安装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7.安装地点:采购人在苏州市高新区指定地点。
8.质保期: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36个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未审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如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且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纳税材料提供银行扣款凭证或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资料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依法无需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7.供应商承诺所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均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11.未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
12.2023年02月01日(含)至今供应商具有加药系统供货及安装调试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须能体现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供货及服务内容、合同签署页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 日到2026年02月27日,每个工作日09:00-17: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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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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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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