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旋翼结构动力学模块研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C200S0D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直升机旋翼结构动力学模块研发【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TC200S0D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1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不公布预算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无外资参股的国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一年度未处于资不抵债等状态;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 购买了项目标包谈判文件;
(八) 其他要求:
1. 承制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承制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承制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承制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1 提供虚假资料;
2.2 与其他承制单位串通;
2.3 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4 中标后不按照谈判文件和其谈判响应文件订立合同;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制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7月1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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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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