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致远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肺科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YTC-2026-005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全自动中医艾灸仪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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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自动化贴敷制备机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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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砭石刮痧器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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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磁振热疗仪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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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声波治疗仪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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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理疗床 | 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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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用诊疗床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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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红外线治疗仪 | 1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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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湿热敷装置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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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火针装置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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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火龙罐 | 6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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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急救手推车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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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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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预算:99.28万元
五、供货期:3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相关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原件扫描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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