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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3*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涉网、特殊试验外委招标公告
2020-07-10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2×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涉网、特殊试验外委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310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东莞

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2×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涉网、特殊试验外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2×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简称“樟洋电厂二期”),其一期工程于2004年已建成2套GE的2×180MW级9E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本期工程扩建2套9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一拖一单轴、调峰发电机组,纯凝发电,没有供热。本项目业主是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地址是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石马河背。

2.4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2×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涉网、特殊试验外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或电网)工程类调试特级资质和能(电)监办核发的一级承试资质。

(2)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两项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类似试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所做试验及提供的报告须得到当地电网调度的认可。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5)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7月17日17时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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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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