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线电车载执法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线电车载执法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ZHGJ2017-1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康华
项目联系电话:86425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陈康华,8642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217370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线电车载执法监控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应具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货物(转码单元、高清无线车载终端、高清车载红外云台网络摄像机)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的印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原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3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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