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询比采购 |
| 二、项目编号:20200602030107855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安平县垃圾处理发电(PPP)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日处理800吨生活垃圾,建设日处理400吨焚烧生产线2条,配一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 |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安平县垃圾处理发电(PPP)项目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的采购范围为土建基础以上冷却塔及其配套的全部机电设备、就地仪表等配套辅助设施(不含土建)。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期间的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2)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和售后服务。 具体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参见技术规范书 |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供货完成。 |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安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56号(西两洼乡东两洼村东)。 |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二)其他资格要求: 2.1 合格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答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设计制造过与应答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 (5)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站截图或信用报告。 (7)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8)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2.2 合格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厂商。 (2)应答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应答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应具有3个(含)以上发电项目或类似项目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的生产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设备规格和签订日期等证明材料)。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0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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