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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宜居”品质家园提升项目(续建)施工招标公告
2026-02-25

“和美宜居”品质家园提升项目(续建)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美宜居”品质家园提升项目(续建)”已由康县农业农村局以康农项发[202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招标人为康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编号:GSHR-2026-05

2.2招标人:康县财政局

2.3项目名称:“和美宜居”品质家园提升项目(续建)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康县长坝镇吴家坝村,主要建设内容为:边沟硬化19.15㎡,青砖花墙1726.8m,生态石挡墙139.42m³,浆砌石挡墙262.22m³,庭院硬化10877.12㎡,青石板步道285.65㎡,青石板台阶21.92㎡,植草砖铺装642.36㎡,绿化94.9㎡,1-1.0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65m/5道,110 PVC管26.6m,拆除旧路面1658㎡,挖土方825m³,填方630m³。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资金来源: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2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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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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