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2026-2028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二次)(标段4灵武支行、标段5贺兰支行、标段6石嘴山市分行)公开招标公告
2026-02-25来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2026-2028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二次)(标段4灵武支行、标段5贺兰支行、标段6石嘴山市分行)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2026-2028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M20266400100002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2026-2028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二次)
三、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一)采购内容
为我行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非诉讼和诉讼类法律服务(如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仲裁)。非诉讼主要包括日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转让法律尽调及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诉讼主要包含不良资产和逾期债权清收、被诉案件诉讼代理及其他诉讼法律服务事项。服务期限3年。
(二)标包划分
本次按各分支行实际需求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明细如下:
机构名称 | 标段 | 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最高中选家数 | 小计 |
银川市分行 | 4 | 灵武支行 | 灵武支行 | 1 | 2 |
5 | 贺兰支行 | 贺兰支行 | 1 | ||
石嘴山市分行 | 6 | 石嘴山市分行 | 机关、大武口支行、朝阳支行、平罗支行、惠农支行 | 6 | 6 |
合计 | - - | 8 | 8 | ||
注:该项目仅为律师事务所入库,并非双方建立实质的法律服务关系,不代表入库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具体业务委托。
(三)投标规则
一、根据投标人投标宁夏分行标段(标段1)的律所最多可投3个标段(即除标段1外,可兼投其他任意2个标段)的规则:
1、若投标人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中标含区分行标段(以下简称标段1)在内的3个标段,则不可参与本项目二次招标。
2.若投标人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中标含标段1及标段1以外的其他任意1个标段,本次最多可投1个标段(即标段4灵武支行、标段5贺兰支行、标段6石嘴山市分行中任意1个标段)。
3.若投标人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仅中标标段1,本次最多可投2个标段(即可兼投标段4灵武支行、标段5贺兰支行、标段6石嘴山市分行中任意2个标段)。
二、根据投标其他标段律所最多可投2个标段(即可兼投标段2至标段12任意2个标段)的规则:
1.若投标人已中标标段2至标段12的任意2个标段,则不可参与本项目二次招标。
2.若投标人已中标标段2至标段12的任意1个标段,本次最多可投1个标段(即标段4灵武支行、标段5贺兰支行、标段6石嘴山市分行中任意1个标段)
3.若投标人未中标标段2至标段12的任意1个标段,本次可投2个标段(即标段4灵武支行、标段5贺兰支行、标段6石嘴山市分行中任意2个标段)
三、未参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本次可投2个标段(即标段4灵武支行、标段5贺兰支行、标段6石嘴山市分行中任意2个标段)。
四、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认定有效投标,其余认定为无效投标,若二次招标投标2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分所和分所不能同时投同一标包。
| 一次 | 二次(仅限标段4/5/6) | |
| 一次投标规则 | 一次中标情况 | |
| 投标标段1的律所最多可投3个标段(即除标段1外,可兼投其他任意2个标段) | 已中标标段1+(2-12)任意2个标段 | 不可参与本次投标 |
| 已中标标段1+(2-12)任意1个标段 | 最多可投1个标段 | |
| 仅中标标段1 | 最多可投2个标段 | |
| 仅投标段2-12的律所的律所最多可投2个标段(即可兼投标段2至标段12任意2个标段) | 已中标标段2-12中任意2个标段 | 不可参与本次投标 |
| 已中标标段2-12中任意1个标段 | 最多可投1个标段 | |
| 标段2-12均未中标 | 最多可投2个标段 | |
| 未参与一次招标的律所 | -- | 最多可投2个标段 |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真实、有效,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招标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招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招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招标人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 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11.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2.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每日上午8时下午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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