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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2-26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委托,就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DZBFW-2026-0012号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新安限采-2026-02-07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财政资金,控制价为:246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质量等)

5.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个包,主要为新安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提供保障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县直单位,乡镇街道等政务网络畅通,保障县镇视频会议召开等。

5.2、服务期:1年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5.4、采购范围:谈判文件、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使用其资格和资质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谈判;

2.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号楼1002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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