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中心机房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中心机房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项目,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中心机房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项目
1.2采购编号:XDGC-2026-01-29-50
1.3磋商范围:中心机房核心网络设备维保,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4服务期限:1年。
1.5磋商最高限价:总预算为14万元。
1.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2供应商在人员、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2.4.2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5其他要求:
2.5.1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以上(第2.4项、2.5项)查询截图,若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截图模糊或有瑕疵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要求并加盖公章。
3.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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