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兵团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通风空调工程施工、采购及安装(BTJY00GCGK2020091)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兵发改投资发【2020】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通风空调工程施工、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5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41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本级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3.工程规模:档案馆总建筑面积:19409.89㎡(包含人防),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高度33.8米,其中地下一层层高6.3米,水箱间层高3.9米。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系统(含精密空调)、新风机组、通风系统以及配套设备的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以及售后服务等,通风系统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消防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BTJY00GCGK2020091-01-01 | 兵团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通风空调工程施工、采购及安装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系统(含精密空调)、新风机组、通风系统以及配套设备的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以及售后服务等,通风系统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消防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工期: (1)中标之日后15日内,提供与设备厂家订货合同(含清单)及付款凭证。 (2)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施工、采购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配合总包方验收)。 2、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是生产厂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商; ③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还需具备生产厂商的要求。 ④投标人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维修、质保等相关配套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共同满足3.1-3.2条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3.3.4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7月11日 10:00:00至2020年07月17日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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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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