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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职工食堂换购商品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2026-03-02

2026-2028年职工食堂换购商品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6-0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8年职工食堂换购商品平台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5服务期限:24个月,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为准。

2.6项目采购概算:500万元。

2.7 项目类型:货物。

2.8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有效期或电商平台自营销售订单时间为准),具有5个食品类供货合同业绩或累计2000份订单量电商平台自营销售食品类业绩(两种证明材料满足其一要求即可),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货合同业绩(以合同有效期为准),须同时提供:

① 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② 对应每个合同事项至少1份发票扫描件;

注: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字迹、公章清晰可见,提供模糊难辨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与同一独立法人签订或与其不同的分支机构签订多个合同,按照独立法人计算为1个业绩合同。3.若合同签订方或发票方显示的实际销售者非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人与实际销售者之间的控股关系(材料须具备实际销售者签章)、或投标人与实际销售者隶属同一总公司且总公司对双方具有控股权的关联关系(材料须具备总公司、实际销售者签章),否则不予认可。

(2)电商平台自营销售业绩(以电商平台自营销售订单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

①电商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证明材料(在拟投入的电商平台内,明显标识由平台“自营”的店铺信息截图,同时显示店铺名称);

注:1.电商平台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或自建的APP、小程序等网络服务形式)销售商品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或平台所有权人。2.电商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范围:(1)自营店铺的实际销售者为电商平台经营者;(2)自营店铺实际销售者与电商平台经营者之间存在股权控股关系;(3)自营店铺实际销售者与电商平台经营者隶属同一总公司,且总公司同时对两方具有控股权。3.在同一个平台的多个自营店铺销售订单量可以累加合计。4.非电商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②自营店铺销售证明材料(汇总销量截图等有效材料,须同时显示店铺名称、销售订单时间与销量数据);

3.4其他要求:

3.4.1提供销售商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对平台具有实际的控制权证明材料。

3.4.2投标人提供的换购商品平台已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且取得备案号。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若证明材料显示的电商平台经营者非投标人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证明投标人对平台具有实际的控制权,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1)出具投标人与电商平台经营者之间的股权控股关系等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材料须具备实际经营者签章);(2)投标人与电商平台经营者隶属同一总公司,且总公司对双方具有控股权的关联关系(材料须具备总公司、电商平台经营者签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5日17时至2026年3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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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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