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惠州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节能技改项目货物采购(第四批),招标人为惠州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范围
1.1.1采购内容:
惠州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货物进行节能技改。本项目设备包含安装、调试,直至验收通过。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如招标人采购附件:分项报价表外的配件,招标人可向中标单位进行询价,结算价格以实际询价为准。
1.1.2项目预算金额:6,964,255.28元(含税),具体按实际的供货量进行结算。
1.1.3项目性质:货物。
1.1.4交货期: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的送货通知后按订单规定配送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达到招标人指定收货地点。到货具体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1.1.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最低质保期限以附件:分项报价表所注为准。若生产厂家所规定的质保期限超出此期限,则以生产厂家的规定为准。易损件的质保期限与整个项目的质保期限保持一致。
1.2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1.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止。
1.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
1)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电汇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2)如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须提供相应的保函文件或保证保险凭证。本项目推荐投标人优先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具备电子投标保函开具资质的机构出具电子投标保函,保函中须明确载明线上查验方式,且查验结果须为真实有效。如提交纸质保函,应密封完好并递交原件。
4.3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581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
5.3方式:在线获取。注册并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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