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处理电路温度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信号处理电路温度测试系统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号处理电路温度测试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号处理电路温度测试系统;
2.2 招标编号:2640STCX0833;
2.3 数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设备类型:专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它相关证明),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是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是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军方上级机关、各军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正式通报发布的(包括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失信投标人中。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4 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被列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兵种非装备主管部门的军队、其他机关发布(包括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发布)的失信投标人中;如果被列入,需在声明中说明限制处罚措施情况并提供受理参与采购项目的情况说明(可另附)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经招标人采购部门组织判别风险后,将对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另行通知。
3.5 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公司名称查询并截图】(以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允许违规分包、不允许转包,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9 财务要求:
投标人是企业性质,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经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的注会证书);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经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和当地税务局出具的社保费完税证明。若在投标时前一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或尚未审计完成,投标人可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针对投标时前一年),同时附带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单独出具),确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投标人是非企业性质(高校等其他组织)且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个年度单位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资产负债表等),并附带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单独出具),确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军方及部队所属单位因保密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投标人需针对财务状况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防伪报备并申请赋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栏的查验截图(以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acc.mof.gov.cn/)。后续如发现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相关信息虚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10 无违反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其它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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