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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河医片区易涝点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2026-03-17

 郑州市河医片区易涝点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河医片区易涝点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河医片区易涝点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发改审城市[2025]154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310-410100-04-01-319391 ,招标人为郑州城市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建设单位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zzggzy.zhengzhou.gov.cn/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河医片区易涝点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

2.2项目编号:26-GC-0096;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中部(中原区、二七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路(百花路-金水河)雨水管网改造、路面收水设施完善工程及大学路变坡点改造,主要包括:

1.河医片区排水管网提标改造

在建设路(百花路-金水河)新建B×H=2-2200×1200~B×H=3600×2500主线雨水箱涵2730米。

2.路面收水设施完善工程

在建设路(嵩山路-大学路)新建雨水口38座及配套DN300~DN400雨水支管238米。在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新建雨水口17座及配套DN400雨水支管105米,建设路(大学路与建设路路口-金水河)新建B×H=550×400盖板沟740米。

3.大学路变坡点改造

在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北侧,新增一处驼峰,新建雨水口12座及配套DN400雨水支管240米。

4.污水管网工程

在建设路(匝道段-大学路)新建DN800污水管525米。

2.4合同估算价:约 78.81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6服务期限: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含移交)、工程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从监理人收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

2.7质量要求: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2.10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与任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任职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不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中的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其他要求:

3.9.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2投标人需承诺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18日 00 时00分至2026年4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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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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