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柜员机系统服务体验提升与功能优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或“我行”或“招标人”)拟对中原银行智能柜员机系统服务体验提升与功能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柜员机系统服务体验提升与功能优化项目
2.2项目编号:HXZX-2026-02-06-60
2.3招标范围:完成ATM/CRS、智能柜员机/现金柜等多类型金融机具端系统需求优化开发及系统测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18个月(包含6个月的建设期及12个月的免费维保期)
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团队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1.4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1.5投标人需在系统上线后一个月内提供产品全量源代码(含平台级、产品级、定制开发等所有相关源代码),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产品源代码拥有权、使用权,能独立进行产品设计、研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两份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金融机构实施同类型开发类及测试类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自助设备”、“金融机具”、“ATM”、“柜员机”、“智能终端”、“智能柜台”、“现金柜台”、“智慧柜台”等任一关键词,且以该关键词对应业务为主要履约标的)。
注:(1)同一证明材料如同时包含开发与测试,可分别计入开发类和测试类业绩;若分别提供,则开发类及测试类业绩均不少于两份。(2)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应说明具体应用场景,并提供项目的甲方联系人和电话以备查。(3)同一甲方(及其不同分支机构)多份合同不重复计算。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4.2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网页体现查询时间);
3.4.3 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以上(第3.4.2项、3.4.3项、第3.4.4项)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裁图模糊或有瑕疵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5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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