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询比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 |
二、项目编号:20200602020106560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焚烧处理规模850t/d,污泥处理规模300t/d(含水率80%)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条425t/d垃圾焚烧生产线。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DCS全套硬件设备(包括MFT)、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安装指导、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各项服务。具体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所有硬件设备必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完成编程组态并运至供货现场,并根据现场进度完成配合调试工作。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上海大街95号(郑家庄)。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答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且有满足采购内容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设施等;应答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应答人有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业绩要求:应答人近三年内(指本标书发布当年1月1日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内)至少具有3项发电类项目DCS系统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代理商应答,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 24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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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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