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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县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智能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23
项目公告


广东省梅县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智能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梅县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智能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省梅县医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县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智能化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相继落地,药品流通行业正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方向转型。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管理的精准度、安全性及可追溯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业务持续增长和监管日益严格的双重挑战。为此,广东省梅县医药有限公司启动“药品智能化管理服务项目”,通过引入智能化药品存储、调配、传输及管理系统,全面提升药事服务质量与运营效率,优化患者取药体验,助力公司“智慧医药”战略落地和高质量发展。诚邀符合资格要求、技术实力雄厚、行业经验丰富的投标人积极参与,共同打造粤东地区药品智能化管理的示范项目。

2.3采购数量:采购数量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5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15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3.4投标人所属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同时投标人需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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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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