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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煤电宁波镇海班车外委服务(2026.7-2027.12)招标公告
2026-03-31

舟山煤电宁波镇海班车外委服务(2026.7-2027.12)招标公告

舟山煤电宁波镇海班车外委服务(2026.7-2027.12)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承担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方)通勤班车、运行班车及零星用车外委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市际包车客运;

7.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道路旅客运输)”二级及以上证书。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1个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的班车外委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合同签订日期页面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9.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车辆车籍地应在本次招标运输线路其中一端的设区的市(宁波市或舟山市)(以投标时车辆行驶证为准)。

10.投标车辆车况整体良好,主要零部件(发动机、变速箱及底盘系统)无大修记录(提供当地车辆性能综合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无重大交通事故出险记录(提供车辆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非翻新车(提供相应承诺);近三年(2023 年1月1日至今)内购买的。【提供相应承诺】。

1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06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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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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