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2026年垃圾清运社会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NJJC-2026ZB033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2026年垃圾清运社会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JJC-2026ZB0335)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人为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万元
2.项目需求:垃圾清运社会化处理有助于垃圾分类,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垃圾社会化清运,每日负责行政区和监管区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运。具体详见文件第四章。
3.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自2025年10月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自2025年10月至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或承诺成交后取得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就其承诺内容有效性负责,如成交后无法按其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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