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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项目用气体检测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0-07-13

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项目用气体检测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0-06-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项目用气体检测器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算: 1256.4万元。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且可同时中标。

标段1(可燃气体检测器)总价最高限价:492.8万元;

标段2[有毒气体检测器(除丙烯腈、氢氰酸外)]总价最高限价:565.64万元;

标段3[有毒气体检测器(丙烯腈、氢氰酸)] 总价最高限价:197.96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含包装费)。

本项目要求提交报警器主要配件传感器单价,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五年的框架协议。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或需方指定位置。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最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货)。

付款条件: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全额发票办理入库,财务挂帐即付款90%,剩余货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投入运行满12个月后付清,无预付款。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

用户联系人:周雷;联系方式:0459-6763122。

项目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尚志勇;联系方式:0459-6760550。

 

2.2 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标段1

可燃气体检测器

详见《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新增部分)规格书—S7939.11-ZK05-01》和《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更新部分)规格书—S7939.01-ZK06-02~S7939.10-ZK06-02》

1232

 

标段2

有毒气体检测器(除丙烯腈、氢氰酸外)

《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新增部分)规格书—S7939.11-ZK05-02》和《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更新部分)规格书—S7939.01-ZK06-03、S7939.03-ZK06-03~S7939.10-ZK06-03》。

420

 

标段3

有毒气体检测器(丙烯腈、氢氰酸)

《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新增部分)规格书—S7939.11-ZK05-02》和《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更新部分)规格书—S7939.03-ZK06-03、S7939.04-ZK06-03、S7939.08-ZK06-03》。

142

 

可燃气体检测器也称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检测器也称有毒气体报警器。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具体详见《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新增部分)规格书—S7939.11-ZK05-01》和《大庆石化公司报警器完善改造(更新部分)规格书—S7939.01-ZK06-02~S7939.10-ZK06-02》。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一周内,中标单位与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

2.4.2 中标单位须有专业人提供技术支持。

2.4.3 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外文资料,投标人应提供经过相关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本的外文资料视为无效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标段1(可燃气体检测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集团公司2019年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集中采购结果》中可燃气体检测器甲级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

3.1.2 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3.1.3 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4 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扫描件。

3.1.5 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3.1.6 提供投标产品官方样本原件(纸版),官方样本应为公开印刷成册的手册。官方样本应于开标前邮寄(或送达)至招标机构指定地点。

3.1.7 完善附件“信息统计表”。

3.1.8 提供拟投标产品气体检测器传感器的原产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标段2[有毒气体检测器(除丙烯腈、氢氰酸外)]、标段3[有毒气体检测器(丙烯腈、氢氰酸)]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集团公司2019年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集中采购结果》中有毒气体变送器甲级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

3.2.2 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3 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扫描件。

3.2.4 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3.2.5 提供投标产品官方样本原件(纸版),官方样本应为公开印刷成册的手册。官方样本应于开标前邮寄(或送达)至招标机构指定地点。

3.2.6 完善附件“信息统计表”。

3.2.7 提供拟投标产品气体检测器传感器的原产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3.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0-07-10 16:00:00至 2020-07-17 23:59:59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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