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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1

泾川县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2026〕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SHF2026-0329

  3.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县体育场内,计划改造塑胶跑道及场地6580 平方米(仅更换塑胶面层)、足球场人工草坪8197平方米(仅更换人工草坪面层),实施跑道外侧排水渠清淤870米、看台两侧钢结构柱子除锈260平方米,屋面维修10平方米,维修沙坑2座,埋设DN100PVC排水管8米,维修室内外破损墙面(通道及局部外墙)220平方米、高杆灯4座,更换破损坐凳6300 个,新建180立方米成品消防水池1座、16立方米钢架高架水箱1座,新建室外地沟50米(800mmx800mm),拆除并恢复水泥砖地面150平方米、沥青路面40平方米、水泥硬化层60平方米,购置100KW柴油发电机1台,配套实施看台及附属用房内消防设施改造、室外绿化等相关工程。

  4.最高限价:3706061.25元(其中第一包:3478261.25元、第二包:227800.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内容:第一包招标内容为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第二包具体内容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自筹。

  8.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4月14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6月12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

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2.第二包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2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由基本开户行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出具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6.第一包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第二包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4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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