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26-04-07 14:53:54 【 字体:大中小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 |
| 关于恒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采购煤矸石运输服务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Z)ZZBGG2026040007号 |
| 根据项目进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恒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采购煤矸石运输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U10002326FZ0002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关于恒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采购煤矸石运输服务 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之日签订起至2027年3月17日结束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证件); (2)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中标后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 2024年至今任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2.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有100万及以上拉运或场内处置业绩2项(提供相应结算单、发票且结算单体现金额、数量与发票一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产品运输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项目经理:(1)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附身份证)、1名安全员(附安全员证、身份证);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1)设备要求:总重量不低于31吨的运输车辆(必须提供能够清晰显示车辆前、后牌照的侧翻作业现场照片作为证明材料),不少于10辆。运输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必须有强险)、三者(不少于100万),每辆车配备1名驾驶员,提供驾驶证,作为证明材料,如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中标后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及以上); (2)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日平均承诺拉运量不得低于500吨(需提供矸石拉运量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能自行解决道路出行控制、减少舆情。(可放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2026年04月13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招标平台(https://www.szecp.com.cn)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17:00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6/04/20 09:00: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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